闽基层文化服务中心两年内全覆盖 提出建设标准

24.08.2016  18:40

  福州日报8月24日讯(记者 莫思予 柯竞)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18年,全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

  《方案》提出,我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的基本标准是,户籍人口在300人以下的村(社区),建设综合文化活动室,面积应不低于80平方米;户籍人口在300人以上的村(社区),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面积应不低于200平方米。此外,配套建设文体广场,面积应不低于200平方米;偏远地区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可酌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