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整天不在家 台中三名男童饿到家中求救

12.08.2015  13:00

    台中市宋姓夫妻经常把十一、十和三岁的三名男童丢在家里,九日宋姓夫妻一早到台南,小孩饿了,老大打电话给已与爸爸离婚的妈妈简姓女子,简女不忍这种情形一再发生,报警处理,宋姓男子说,经济不好,且老大、老二又吵,要求由社工安置,只愿接回老三。

    台中市社会局指出,宋姓男子和现任王姓妻子,五月间曾因独留六岁以下幼童在家,被依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法”裁罚,各上十五节亲职教育课,没想到又再犯,将罚款三千(新台币,下同)到一万五千元,并再上亲职课程。

    警方说,三名男童中的老大、老二是宋姓男子和简女所生,两人三年前离婚,宋姓男子再娶王姓女子生下老三,但两人经常丢下三个小孩,径自出门,简女经常接到小孩喊饿求救电话,得从台中市区花半个小时,赶到太平区买东西给小朋友吃。

    宋姓男子的王姓岳父八日到宋家过父亲节,九日宋和妻子送岳父回台南,又把三童丢在家里,中午时,小孩靠学校发给的每张五十元“安心餐券”买超商烩饭分食,到晚上小朋友又饿了,老大只好又打电话向亲生妈妈求助。

    简女因此打电话报警,警方赶到宋家,小朋友直喊饿,台中市警局太平派出所副所长邱犹结和警察蔡明将三人带回派出所,并泡面给小朋友吃。

    宋姓夫妻接到警方通知,九日晚上九时许从台南赶到派出所。宋姓男子解释,一早六时许出门时,不忍吵醒小孩,且小孩平常会买东西吃,心想晚上就回来,因此未留钱也未留食物。

    社工告诉宋姓夫妻,已违反不得让小孩独自在家相关规定,社会局可将小孩带走安置,不料宋姓男子一口答应,并说收入不丰,两个男童又吵,只愿将三岁男童带回。

    简女表示,监护权在前夫,且自己经济能力仅够糊口,不便接回,社工因此先将两童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