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四举措对散装汽油实行“一体化”动态监管
为构建职责明晰、责任落实、资源共享、协作一体的安全监管新机制,云霄县四举措对散装汽油实行“一体化”动态监管。
一是落实散装汽油实名登记制度。督促成品油销售企业及其加油站点制定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利用公安部门牵头研发的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严格实名登记制度,确保购买人和登记的身份证信息一致,并监督加油全过程;加油员如果违反规定销售散装汽油、不实名登记购买人信息或者登记信息不准确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落实专门加油机开展散装汽油销售服务,专门加油机的机位要选择在站区内监控设备覆盖最全面,图象效果最清晰的位置,监控视频要能够辨别车辆特征、牌照号和人员面部特征。
二是建立一体化监督检查机制。归并汇总各责任成员单位检查事项、内容,分类细化检查清单,各成员单位分类对照检查清单组织检查;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实施日常监督检查,规范检查记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涉及其他部门,及时进行移送,实现联动监管;牵头单位根据有关工作要求,适时组织联合监督检查,由各成员单位共同派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汽油销售企业及其加油站点,实施随机抽查、全面督查;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归口通报相关责任单位查处,由各责任单位督促问题整改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三是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成员单位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涉及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线索的,由首接部门做好受理登记,属于职责范围的,要核查到底;属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核查,不得推诿扯皮。对受理或由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各成员单位要依据法定职责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四是强化培训教育,广泛组织宣传。加强对加油站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学习散装汽油销售管理规定,特别是购销实名制登记的具体要求,全面提升作业和安全管理知识水平,采用电视、报纸、广播、微信、短信、横幅标语等方式、零售企业在加油站点挂置告知牌,广泛向社会宣传散装汽油相关规定要求。(云霄县安监局 罗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