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实行“1+X”三级联动联查机制

22.06.2018  01:52

  日前,福建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向省职业教育中心发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改通知书。今年1月以来,省教育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和对外合作处分别成立督查组,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对省职业教育中心等8个厅直属单位(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共发现21条问题线索。对涉及违纪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别移送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和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进一步调查核实,并督促整改。

  近年来,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纪工委)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全过程,形成党委抓、抓党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和工作合力。配合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把督促分管部门(院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列入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重要纪实事项,层层夯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建立健全三级“1+X”专项督查机制。分别制定高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暂行办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办法,构建厅机关、高校及下属单位(医院)三级落实“1+X”专项督查机制,形成抓机关、督高校、带系统的联动联查格局。目前,全省高校、教育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均已全面启动了“1+X”专项督查。省纪委三室、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还组织开展对全省部分高校开展交叉检查,着力破解高校熟人监督难的问题。

  同时,积极推动“1+X”督查机制延伸拓展到其他重点领域,促进监督检查无死角、全覆盖。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等高校试行向附属医院派出纪委书记的同时,建立针对医院的“1+X”督查机制;部分高校把“1+X”督查机制延伸拓展到抓师德师风、校风校纪、学术学风方面,效果明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督促厅财务处、省学生资助中心,以“1+X”为载体,开展教育扶贫资金专项督查、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巡查,既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又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为促进标本兼治,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注重扎紧制度笼子,补齐“短板”。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结合巡视整改,督促省教育厅有关职能处室修订出台机关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外事礼品领取、教育行业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健全监管制度,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