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 体罚学生等被列入
福州新闻网6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1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推出中小学、幼儿园中建立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其中,体罚学生、抄袭他人教案、有偿补课等被列入负面清单。教师发生负面清单所列行为,可能会被处以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严重者或被撤职、开除。
据悉,被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为具体包括:通过课堂、保教活动、论坛等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备课上课堂,抄袭他人教案;在上课过程中有接打手机等影响教育教学、保教活动的行为,不认真批改作业,让学生家长或学生代改作业;采用小学化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者;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体罚或以讽刺、挖苦等变相方式体罚学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在教育教学、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在招生、考试、评先评优、保送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
教师如果有负面清单中行为,将受到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其中,教师如果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撤销教师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对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即按相关程序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同时需清退违规所得、停发一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从查实违规当月算起),并给予其他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