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从“大进大出”到“优进优出”
国务院18日发布《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改革开放以来至2014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年均增长超20%,低成本优势开始弱化
该负责人表示,改革开放30多年来,加工贸易实现了高速度、跨越式发展,进出口额从改革开放初不足17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1.4万多亿美元,年均增速超过20%,全国10万家加工贸易企业带动直接就业4000万人。
当前,加工贸易发展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发生重大变化,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受到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向挤压”,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制约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问题依然突出。
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出现了“一慢、一快、一升、一降”的态势。“一慢”,是跨国公司主导的大规模国际产业转移明显放缓。“一快”,是我国加工贸易产业和订单向外转移加快,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我国产能和订单向外转移影响外贸出口金额达950亿美元。“一升”,是我生产要素成本快速上升,2009年以来劳动力成本年均增幅超过10%。“一降”,是低成本制造的传统优势明显弱化。
《意见》针对 “留、来、转”三类情况明确了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路径。
“留下来”的,要拓展内涵和外延。在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快生产制造环节转型升级的基础上,拓展加工贸易外延,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与服务贸易融合,与互联网融合,与智能化生产制造融合。
“引进来”的,应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明确政策预期,通过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提升加工贸易利用外资水平。同时,要积极参与多双边规则和自由贸易区谈判,为加工贸易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国际经贸环境。
“转出去”的,一方面,加快推动沿海加工贸易优先向内陆沿边地区转移,研究制定支持内陆沿边地区承接梯度转移的差异化政策;另一方面,强调发挥境外合作区平台作用,引导企业有序进行国际产能合作。
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和优化升级,有5个方面需要强调:一是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由低端向高端发展。二是产业链延长,向生产制造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转变。三是经营主体实力增强,由加工组装厂向技术、品牌、营销型企业转变。四是区域布局优化,逐步实现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和境内外合理布局。五是增长动力转换,由要素驱动为主向要素驱动和创新驱动相结合转变。
《意见》重视稳定加工贸易政策预期
该负责人介绍,《意见》立足于加工贸易,但又不局限于加工贸易,是指导未来加工贸易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突出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
重视稳定加工贸易政策预期。充分肯定了加工贸易的重要作用,明确指出要立足我国国情,创新发展加工贸易。巩固传统优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
拓展了加工贸易内涵和外延。在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快生产制造环节转型升级的基础上,拓展加工贸易外延,即加工贸易与服务贸易融合,与互联网融合,与智能化生产制造融合。
强调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在当前欧美实施“再工业化”战略,发展中国家加快承接国际产业及资本转移的背景下,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统筹布局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一方面,加快推动沿海加工贸易优先向内陆沿边地区转移;另一方面,引导企业有序进行国际产能合作。
加强与国家经济外交战略结合。与“一带一路”等国家经济外交战略紧密衔接,谋划加工贸易境外合作布局,提出推进“中非工业化伙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中非产业合作。
改革创新贯穿始终。在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中都提出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的要求,第六部分专门对改革创新管理体制作了工作安排,提出全面推进加工贸易行政审批改革进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监管方式。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优化发展环境
优化加工贸易发展环境对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至关重要。该负责人表示,系统梳理了内外部环境中影响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积极因素和不利因素,从6个方面就改善、优化加工贸易发展环境提出应对举措。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产品创新、研发设计、品牌培育和标准制订等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
二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为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加强对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通过内保外贷等方式为跨国经营提供融资支持。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针对加工贸易企业“五险一金”负担过重问题,提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国联网、增强保险经办管理的便捷性。
四是优化法治环境。强化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推进加工贸易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五是营造公平外部环境。为加工贸易发展拓展新的国际空间,提出推动引领多边、区域、双边国际经贸规则制订,改善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双向货物、服务和投资市场准入条件。
六是营造有利于制造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强调稳定加工贸易政策,提供可预期的长期发展环境。鼓励和保护创新,尊重和发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制造企业做专、做精,争创百年企业。加强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的舆论宣传和经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