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实现政府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

05.08.2015  14:05
    大武夷新闻网讯 昨日笔者获悉,延平区委日前印发了《关于机构改革后区政府工作部门党组织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区22个政府工作部门分别设置部门党委(党组)和纪委、派驻纪检组,实现区政府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     据悉,该区在保留原有的9个纪委的基础上,在区教育系统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个政府部门增设纪委,在区人社局、民政局、司法局、审计局等11个政府部门增设派驻纪检组。对行政编制10人以上的14个政府部门,派驻监察室;对10人以下的8个部门,加挂派驻监察室牌子,与所在单位的有关股室合署办公。     同时,该区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考核制度和管理办法,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实行工作绩效与评先选优、干部任用挂钩。并建立问责机制,对政府工作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