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法院:“四合一”合力护“美村”
16.11.2015 12:13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本报讯 昨日,笔者获悉,为保护生态环境,政和县法院牵头,联合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林业局、铁山镇人民政府共同出台了《关于建设“四合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在政和县大岭村设立“四合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
该实施意见分为“珍贵树种补植复绿”、“社区矫正服务基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普法宣传示范”、“美丽乡村林木保护”四个章程23条。由五个单位分工、对接,通过完善的珍贵树种补植复绿举措、有效的生态社区矫正、打造良好的生态普法示范,切实保证补植复绿长远效果。同时,该院还将社区矫正工作一体化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真正实现司法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叶李妥 曾小丽)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16.11.2015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