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福建省放开十二项中介服务收费管理
15.11.2014 11:46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将放开12项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改革后实行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由原来的43项调整为34项,并通过对收费监管模式的调整,使调整幅度达39.5%,其中下放由设区市政府定价管理的有5项。
放开的12项中介服务收费为:二手车交易服务费、船舶交易服务收费、二手车价格评估鉴定收费、资信评级服务收费、报关代理服务收费、化学分析和鉴别收费、计算机房测试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收费、室内装修质量检测服务收费、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收费、防伪加密技术服务收费、印章信息网络服务收费等。(福建日报记者)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15.11.2014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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