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普选问题的决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31日在特区政府总部会见传媒时表示,特区行政会议官守及非官守成员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所作出的决定。
3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确定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可以普选产生。
梁振英在《决定》通过后会见传媒,他表示,他和特区政府将努力做好后续工作,实现全港五百多万合资格选民一人一票选出行政长官的民主目标。《决定》已经为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方案定下框架,特区政府会尽快启动第二轮公众咨询,并于明年首季向立法会提交修改基本法附件一的修正案。
梁振英说,根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按照基本法和人大的有关决定发展民主,是香港人的共同愿望,香港人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不仅是香港的重大跨越,也是国家的历史大事。他说,“只要大家愿意,2017年选举行政长官,香港大部分市民,即五百多万合资格选民,就不再是旁观者。”
梁振英还强调,今日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不是最后一步,因为要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还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通过,因此,要成功如期在2017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要让香港市民人手一票,“仍然有一定难度”。如果不能争取到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支持,2017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就只有原地踏步,五百多万本来可以投票的香港人就会失去投票权。
梁振英表示,在不同的方案之间,香港人最大和最重要的共识,就是让香港市民在2017年历史性地行使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权利,让香港政制发展向前踏出一大步。“香港的政制发展不能停顿,香港的繁荣稳定不能倒退,我呼吁全港市民,包括全体立法会议员,不分党派,都要齐心一意,落实普选,推动民主。”
梁振英还强调,这是香港第一次、历史性地能够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选举产生自己的行政长官,希望广大市民珍惜这一权利。他同时还呼吁以和平、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强调任何违法、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行为都不会得到大多数市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