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三平台发挥文明实践三作用
文明实践中心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生动实践,也是打造乡风文明重要载体。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中,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实施志愿服务,开展传统文化、弘扬孝道精神、家风家训、移风易俗、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等课题,发动广大群众讲自己的事、讲身边的事来教育身边的人,通过文明实践中心,使之成为群众学习交流平台,发挥学习辐射功能,起到共建共享作用。
充分发挥道德讲堂导向作用,搭建德育教育平台。通过文明实践中心把当地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事迹展示出来,充分发挥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这一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载体的优势,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围绕“礼仪”主题,推进社会公德建设;围绕“诚信”主题,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围绕“和睦”主题,推进家庭美德建设;围绕“友善”主题,推进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在社会中,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中,做一个好成员。
充分发挥文明实践宣讲作用,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推广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经验,不断丰富建设载体,组织类实施,循序渐进,充分体现差异性和针对性。宣讲队伍面向社会,宣讲人员、先进模范、身边群众,都可利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宣讲平凡人的感人事迹;实现形式多样化,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模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设计形式多样的宣讲方法;发动和吸引群众参与,与本地现有的学习载体有机结合,并在内容上作出总体安排,宣讲内容要求,必须贴近实际,用大众化、平民化、口语化语言,才能让群众听得进、记得住、用得上。
充分发挥文明实践辐射作用,搭建共建共享平台。要建立健全“宣传部门主导推动,社会各方共建共享,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把文明实践中心活动与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学雷锋活动、道德模范学习宣传、社会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更加积极有效地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提高群众。要强化考核激励,把文明实践中心作为群众性道德教育实践的重要任务,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列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评比条件。不断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深植根于广大干群的内心深处,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大田县委文明办,高上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