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各项措施 支持武夷新区加快绿色发展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武夷新区加快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21号)正式印发,出台了各项措施支持武夷新区加快绿色发展,汇总了47项、总投资834.9亿元的加快武夷新区绿色发展的重大项目,同时明确,已出台的《关于促进武夷新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24号)执行期延长至2018年。武夷新区发展再次迎来重大政策利好。
加快武夷新区建设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闽北在新的历史时期培育新经济增长极,实现跨越发展的战略抉择。2010年7月,省政府正式批准实施《武夷新区发展规划》;2011年3月,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武夷新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6月,省政府批准《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2014年5月,国务院批复南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今年5月,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武夷新区加快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种扶持政策接踵而至,为新区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目前,新兴中心城市框架已初步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绿色产业加快集聚。此次出台的《意见》含金量高,涉及领域广,可操作性强,将进一步推动新区加快发展。
《意见》提出武夷新区加快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规划引领,维护规划严肃性和约束性,不断完善优化,持之以恒加以落实;坚持尊重客观规律,正确处理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推进产业、环境、城市协调发展;坚持先行先试,把改革开放扎实推向纵深,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开发建设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突出山水人文环境和武夷山品牌的独特优势,为全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努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多作贡献。
《意见》共22条,从保护绿色生态和文化遗产、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建设绿色生态城市、提升全方位开放水平、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建设用地保障、加强组织协调等方面,对推进产业、环境、城市协调发展,建设现代化生态文明新区进行了具体部署。《意见》明确并落实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要求形成合力推动武夷新区加快绿色发展。(罗勇安)
(闽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