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四措并举”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21.03.2017  20:34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自2017年3月16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具体分为五个阶段实施,确保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为2017年厦门会议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提供坚实安全生产保障。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区政府安委会统一领导和部署,由区政府安办(区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区级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区政府安办将适时组织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情况。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有整治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沟通,做好信息研判和会商。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建立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警示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林矩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