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金银墙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金银墙说,2021年,省法院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4.93万件,办结98.45万件;省法院受理1.91万件,办结1.54万件。
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出涵盖“保立审执破”环节的27项举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4.62万件;深化金融司法协同机制建设,出台服务保障福州都市圈发展17条措施;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审结涉疫情案件572件;线上服务“显身手”,网上立案20.72万件、网上开庭2.63万件、网上调解16.13万次;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审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6万件;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3408件;助力生态省建设,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409件,责令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5391.88万元;促进闽台融合发展,办结涉台案件828件,司法互助案件6026件;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714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011件。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依法有力惩治犯罪,一审审结刑事案件5.19万件,判处罪犯7.36万人;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一审审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等犯罪案件4.84万件;深入开展禁毒斗争,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12件;严惩腐败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95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192件802人,省法院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扫黑除恶工作先进单位;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常见犯罪量刑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减假暂”案件53.03万件,出台84条措施,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
坚持人民至上,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司法的新需求。强化民生权益保障,一审审结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8.17万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589.4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3123.20万元;坚定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执结案件33.44万件,到位金额1050.78亿元;持续开展“八闽护薪”等专项执行行动,帮助农民工等劳动者兑现工资款3.37亿元,快速执结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5.5万件6.63亿元;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于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为953件案件当事人发放案款11.13亿元;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诉前调解案件28.76万件;大力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全省法院76.5%的人员充实配置在基层,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办结案件86.28万件。
深化改革驱动,着力推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加快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深化诉讼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深化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将试点范围从厦门、莆田、平潭三地扩大至全省;深化司法公开民主,裁判文书上网41.96万篇,庭审直播15.69万场,全省826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83万件;拓展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融入“数字福建”“智慧政法”,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促进提质增效。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夯实忠诚根基,强化典型引领,评选30名“新时代福建法院英模”,全省法院285个集体、414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表扬;强化反腐倡廉,着力发现和解决顽疾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执纪向基层延伸。
自觉接受监督,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121件;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79件。
金银墙分析了法院工作仍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后提出,2022年,全省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围绕中心大局,着力保障全面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站稳人民立场,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司法服务;提升改革效能,更好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坚持严的主基调,打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坚定信心、忠诚履职,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