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粮食局机关委员会关于推荐评选表彰2013—2014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通知

13.07.2015  17:35

闽粮党委〔2015〕9号

各总支、支部:

近年来,我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粮食安全、服务人民群众中做出了积极贡献。为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为我省粮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下半年开展评选表彰“一先三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对象和推荐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6个。从能较好地完成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五个好”的要求的党组织中推荐表彰。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40名左右。以总支、支部为单位,党员数在10名以下的推荐评选表彰名额1名;党员数在10-30名的推荐评选表彰名额2-3名;党员数在30-50名的推荐评选表彰名额3-4名;党员数在50名以上的推荐评选表彰名额5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2名。从2013年1月前从事党务工作且目前仍在岗的专职党务干部中推荐。

4.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6名。从2013年1月前担任支部书记且目前仍在岗的同志中推荐。

二、评选表彰的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政治坚强,团结协作,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热心党务工作,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实。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较强;学习积极性高,学习力不断提升,运用理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明显增强;立足岗位,忠诚履职,为民尽责,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定期组织集体学习;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党务公开制度。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扎实推进。五是群众反映好。尊重群众、爱护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群众的支持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好“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原则、明确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思结合,学用结合,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实践力和创新力,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党的宗旨,心系人民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牢记“两个务必”,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勤俭节约、廉洁从政。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在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党的建设理论,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在加强本单位党建工作中成效显著;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敬重和信赖。

4.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深学细照笃行,带头学习实践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视和熟悉党支部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于支部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思路、有创新、有实效,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在党员中有较高威信;党支部和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成绩突出,所在支部被上级党组织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评选表彰的办法和步骤

“一先三优”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好中选优的办法。具体步骤如下:

1.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各总支、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名额和近年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评选推荐,提出初步推荐名单,报局机关党委。

2.确定推荐名单。局机关党委召开全委会对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充分酝酿,按照分配的名额,提出我局表彰名单。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人事、效能等部门的意见。

3.公示和审核。拟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报局党组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表彰。今年下半年,局机关党委将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对表彰单位和个人授以奖牌、证书,并给以一定奖励。

四、几点要求

1.局属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推荐过程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标准、严格考察,不符合先进条件的不予推荐,要注意推荐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3.请各总支、支部于7月31日前将“一先三优”推荐表(附后)报局机关党委。

4.局属各级党组织要以评选表彰先进为契机,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和更加务实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为推动机关党的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推进我省粮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福建省粮食局机关委员会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