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海岛旅游向高端生态型发展
平潭大屿岛是福建省2014年推出的拟进行旅游开发的20个魅力海岛之一。9月份在厦门召开的旅游投融资合作暨海洋(旅游)产业投资洽谈会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省旅游局遴选出佛堂岛、黄官岛、姜山岛、大涂洲等20个无居民海岛进行推介。
发挥海岛资源优势
福建省拥有2214个海岛,居全国第二,约占全国海岛数量的1/5。海岛旅游资源丰富,并且各具特色,具有良好的开发海岛旅游优势。
例如,平潭大屿岛,面积约22.1公顷,岸线长约2.7千米。岛上生态环境优良,海蚀地貌发育奇特。海岛中部有南北两片大面积沙滩,沙质细软、洁净,适合建设海滨浴场。若能科学规划,多方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开发,必将对无居民海岛的保护与开发起到示范作用。
此次推出20个无居民海岛旅游招商项目,都是精心筛选出来的,旨在进一步发挥福建省滨海优势,丰富海洋旅游产品,壮大海洋旅游产业规模,培育蓝色滨海生态旅游产业集群,推动海岛地区经济发展,助力海峡蓝色经济实验区建设,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推进无居民海岛旅游向高端生态型发展。
创新海岛招商方式
“招拍挂”成为本次推出海岛旅游招商的出让方式,鼓励有条件和有开发实力的海内外实业界和投资商参与开发建设。将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加海岛开发的行政透明度,保证在开发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
为确保无居民海岛实施高端生态型开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对投资规模有较高要求,单岛投资规模原则上应达到5亿元以上,年度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同时,倡导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开发理念。
关于“高端生态型开发”需要符合7个条件:一是必须符合《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2011年~2020年)》对海岛的功能定位;二是符合当地政府编制的单岛规划要求;三是因岛制宜,实行“一岛一规划,一岛一主题,一岛一特色”的开发模式;四是用岛年限最高为50年;五是严格控制岛上开发建设强度,遵循“三低一高”原则,即低层建筑、低密度开发、低容量利用和高绿化率;六是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使用;七是尽量采用透水构筑物形式或者桩基方式,倡导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开发理念。
保障海岛科学开发
在无居民海岛的开发过程中,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要求坚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坚持生态开发,向社会开放的用岛原则。此外,还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政策保障无居民海岛的开发。
要求各海洋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2011年~2020年)》和《福建省旅游产业创新提升规划纲要(2014年~2020年)》,科学编制本地区推荐的旅游开发海岛的保护与利用规划。
优化投资环境。各海洋部门要研究制定无居民海岛旅游开发利用的优惠政策,强化资金扶持,以培育海上休闲旅游、游艇旅游等海洋旅游新业态重点项目。
强化招商引资。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海内外投资商投资开发;整合媒体资源,充分利用“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9·8”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投洽会等各类展会,推介无居民海岛招商项目。
强化组织保障。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旅游局将加强工作衔接,建立无居民海岛旅游开发的管理协调机制,研究部署重大活动和工作措施;强化与涉岛各行业部门及当地市县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
强化政策与资金扶持。由福建省海洋渔业厅、省旅游局、相关设区市、平潭实验区共同编制《推进首批20个无居民海岛旅游开发与利用优惠政策汇编》手册;联合财政部门增设海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海洋旅游新业态项目的扶持力度;优先安排重点旅游项目围填海计划指标;支持各地政府在无居民海岛配套码头设施、供水供电等方面的前期投入,并予以简化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