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转走他人支付宝余额获刑
23.06.2015 10:46
本文来源: 法院
去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罗某在公园玩耍时拾到一部手机。趁旁边无人察觉,罗某用手机登入支付宝,但是不知道密码,于是就点击申请新密码。之后罗某修改了支付宝账号的登入密码和支付密码,顺手就将手机丢入河中。随后,罗某用自己的手机登入修改后的支付宝账号,将账号内的9000元转到他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内,并将交易记录删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归还欠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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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6.2015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