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取好处 村组长转让集体土地被抓
18.04.2016 12:42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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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饱私囊,利用职务之便,村组长与村代表合谋索取好处费。4月5日,连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积极工作,细致侦查,成功破获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
据了解,2009年至2012年期间,时任连城县姑田镇某村组组长的江某强与村民代表江某辉、吴某等三人在村民集体土地转让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以帮忙协调土地转让、办证手续等理由,向转让方余某等人索取手续费4万余元予以私分。
4月5日,经侦大队在前期侦查的基础上将犯罪嫌疑人江某强抓获归案。隔日,江某辉、吴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并将所收钱款如数退出。目前,江某强已被连城警方刑事拘留,江某辉、吴某被依法取保候审,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讯员 张晨 林清香 张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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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2016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