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人大巧打“组合拳” 催生政府出台意见助推商标品牌发展
“现在注册一个商标,政府还有奖励。”昨日,武平县某企业负责人在申请商标时高兴地说。据悉,该县日前实施的《武平县商标品牌发展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对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流通企业和农业企业,只要成功注册商标的,商标所有人就能获得1000元的奖励。这是武平县人大常委会持续监督,“催生”政府出台意见助推商标品牌发展的一个缩影。
为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近年来,武平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商标注册工作,据悉,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工业发展情况报告时向县政府提出“要积极引导企业大胆创新、勇于实践,通过建章立制、培训教育、技术创新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提升企业运用商标品牌的能力”等意见建议,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工业发展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后,形成的审议意见再次要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立足山区实际,出台完善落实商标注册工作的激励政策,调整奖励标准,有效推广商标品牌的使用,让商标品牌成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利器。
先后两份审议意见,引起了该县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加快商标品牌发展步伐,该县工商部门结合实际,集中力量培育、保护、扶持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日前,该县出台《武平县商标品牌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并于4月24日实施。
《实施意见》中明确实行商标注册资金扶持政策,县政府通过商标品牌发展专项工作经费设立商标品牌基本奖和品牌奖。基本奖: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流通企业和农业企业,成功注册商标的,每个商标奖励一千元;品牌奖:对获得驰、著、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0万、10万、3万元。力争到2016年底,全县拥有注册商标12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件、龙岩市知名商标40件,福建省著名商标25件,中国驰名商标2件。
该实施意见的实施,使武平县商标品牌发展将步上快车道,同时也使人大的审议意见得到了很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