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支持“网约护士”新业态发展 将制定出台服务指南

19.06.2019  12:12

  近年来,通过手机预约护士上门的“网约护士”应运而生。“网约护士”在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同时,因其门槛不一等情况,不少人担心其安全性等问题。这样的情况将改变,我省要制定出台“网约护士”服务指南,划定监管红线。

  日前,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9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平台、居家为基础的护理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覆盖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关怀的护理服务格局,形成由护士和辅助型护理人员组成的从业队伍。

  意见指出,我省要完善医疗护理服务体系。三级医院主要提供疑难、急危重症患者护理服务,加强护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级医院等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等主要提供日常医疗护理、老年护理、残疾人护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

  意见明确,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入护理服务业领域,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服务等机构也可参与医联体建设;健全健康养老服务网络,二级医院可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中医保健等服务。

  此外,我省支持“网约护士”等新业态发展,要制定出台“网约护士”服务指南,对平台、人员、服务三者明晰资质、明确责任,同时划定监管红线,引导“互联网+护理”项目规范发展;要积极探索建立“无陪护”病区试点,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聘用护理员。(记者 陈丹)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