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年前抢劫杀人案嫌疑人:笔录都是警方提供

03.09.2014  12:10

    

    一直为该案申冤的四家人(左二为蔡金森)

    从21岁到41岁,蔡金森的黄金二十年都在监狱里度过。

    2014年8月9日,“杀人犯”蔡金森终于刑满释放。在狱中怕影响减刑不敢申诉的他,出狱后一直忙着请律师申诉。蔡金森说,他是冤枉的,这个案子能还他清白,才算真正的自由。

    和他一起喊冤的还有另外三名死缓犯的亲属。他们都因同一起案件获刑。

    20年前,福建省莆田市一名66岁老者在家中遭遇抢劫被杀,蔡金森和另外三名年轻人被警方定为凶嫌。该案由莆田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蔡金森被判死缓,其他3人被判死刑。3名被判死刑的喊冤上诉,福建省高级法院随后改判为死缓。

    漫长的20年中,被牢狱之灾吞噬了生活的四家人一直坚持喊冤。据了解,福建省检察院于去年开始重新调查此案,并向福建高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建议福建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如今,四家人都焦灼地期盼着重审的消息。

    三人死刑改判死缓

    这是一起20年前发生在莆田的大案。被杀的老人叫郑金瑞,家住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案发时属莆田县忠门镇)前范村,平时独居在自家老屋,老伴住在300米之外的长子家中。

    1994年1月14日中午,郑金瑞的儿媳和婆婆回老屋,推门时发现门已被撬开,进屋看到郑金瑞躺在床上,双手被捆,嘴被面粉袋堵住,人已死亡。

    案发后,莆田警方迅速锁定了21岁的蔡金森。并断定郑金瑞被杀的时间是1月13日夜间,但没有确切的遇害时间段。蔡金森是莆田秀屿区联星村人,平时在周边走村串户为乡民补锅,案发那几天曾经去过郑金瑞所在的前范村。

    派出所第一次找蔡金森时,他不在家,回家听说后就主动去了忠门派出所,后又去了一次。蔡金森称,两次警方都没有提到案子,仅问他案发时在哪里。

    1994年2月28日,刚刚新婚的蔡金森接通知后又去了派出所,但这次去了之后就再也没回过家。

    据蔡金森回忆,1994年1月13日是农历腊月初二,当地的习俗是拜土地公。蔡金森拜完土地公后去了叔叔家喝酒,接着又去了从外地回来的许瑞春家。在许家,他遇到该案的另外三名被告人———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蔡金森与三人关系一般,但都是许瑞春的朋友,只要许瑞春从外地回来,几个年轻人就会一起玩。

    最后一次被派出所叫去问话时,警方开始询问蔡金森作案经过。蔡金森称,他拒不承认,但“我被打得不行,就全都承认了。但警察说这事不可能是一个人干的,让我交代出同伙。

    蔡金森称,十几天后他终于“招供”,当天一起玩耍的三名同伴在口供中就成了抢劫杀人的同伙。

    对于当时的讯问笔录,蔡金森表示自己“完全记不起来了,这都是警方提供的。

    被抓的其他三人,除了17岁的许金龙始终不肯承认之外,其余两人最后也“招供”了。但所有人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都称受到了刑讯逼供,招供的三人也全部翻供。

    李庆煌是莆田市西天尾镇洞湖村村民。他向南都记者回忆,1994年3月,他因为家庭纠纷被关在莆田看守所2号监室约40天,和他一起被关的有一个叫许玉森的人。“许玉森一直说自己被冤枉。”李庆煌说,许玉森“坐都不能坐”,吃饭都是他喂的。李庆煌出去之前,把自己剩下的二十多块饭票留给许玉森。“太可怜了”,李庆煌感叹。同一监室的陈荔城也给出了类似的说法。

    张美来也找到了当年的人证。现年55岁的郑金美1994年5月曾和张美来同时被关在莆田市拘留所3号监房。郑金美回忆,张美来有时提审回来需要几个人抬回监室,“我都帮忙抬过,抬不动就拖”。

    南都记者就该案联系了莆田市公安局宣传处,申请采访当年的办案人员。宣传处负责人表示经向上级请示后,暂时不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