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三严格、一强化”抓好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
近期,为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晋江市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工作部署。针对此前危险货物装卸及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晋江市通过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强化检查监督等手段,以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部署,确保道路运输遏制重特大事故不发生。
一、严格装卸环节安全管理
建立并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核准制度,按照强制性操作规程、标准进行装载作业,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按规定添加,并告知承运人相关注意事项,不得为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车辆充装危险货物,严格按照设计用途使用槽罐车,不得随意变更充装介质。
二、严格储存环节安全管理
道路运输企业停车场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环境防护和消防防护设备;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储存场所应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审查要求。
三、严格运行环节安全管理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槽罐车卸料管根部球阀需处于关闭状态,驾驶人员不得随意停车。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设置警戒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向主管部门报告;运输剧毒化学品的,驾驶人应当按照批准的指定路线、时间行驶。
四、强化对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监管
建立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的信用监管体系,促进部门间企业资质、执法监督等各类监管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健全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的信用评价和信用记录,将屡次违法违规的失信道路运输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晋江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