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确技工院校毕业生可参加省直事业单位招聘
26.08.2016 20:44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近日,江西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启动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通知对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江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了政策明确。随文发布了省内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为各单位在制定岗位条件及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供参考。
2015年,江西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技工院校创新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参加机关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等方面,可分别参照全日制高职(大专)、应用型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及相关就业补贴政策。”此次出台的《通知》进一步贯彻了人社部和江西省人社厅有关加快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实施意见中落实技校生毕业待遇的相关精神,规定:各单位在制定岗位条件及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按照《江西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指出“因国家教育部尚未发布应用型本科专业目录”,预备技师专业暂参照高级工专业,享受全日制高职(大专待遇)。
此次发布的对照目录中高级工14大类108个专业,是江西省技工院校在国家人社部2013版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范围内现行已经开设的高级工专业。在今年的事业单位招聘中,用人单位岗位设置条件为教育部高职专业目录的,应按照专业对照目录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学生完成资格审核。今后,江西省还将建立对照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对技工院校新开设的高级工以上专业进行增补。(管阳璟 罗文)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6.08.2016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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