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福州新闻网5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市纪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利益,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市纪委统揽推进、县级纪委强化中坚作用、乡镇纪委突出尖兵作用”的履职理念,专项治理继续推行清单化管理。进一步明晰各级纪委的职责定位和工作重点,一级抓一级,逐级建立纪委领导、有关内设机构挂钩监督的工作机制,通过分片挂钩、调研督导、约谈函询、点名通报等方式,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全面推动“责任清单”落实。
通知指出,要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开展民生资金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保、林业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确保脱贫攻坚的重点在哪里、专项治理的重点就在哪里。对有关职能部门的专项督查情况要及时跟踪,密切关注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次专项治理中,各县乡纪委将继续组织对辖区内尚未脱贫的贫困户开展入户访查全覆盖;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20%比例随机开展入户访查。没有扶贫任务的县乡纪委可组织开展对五保户、低保户等低收入群体的入户访查。要求做到真入户、访真贫,坚决防止“电话入户”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行为。
与此同时,市纪委将继续加强惠民资金网监督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准确录入惠民资金发放数据,确保“应上尽上”;及时筛查发现的异常数据,按规定移交疑似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实现智能化、精准化监督。
为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市纪委将加强村级组织换届风气监督,严把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关,特别是对在脱贫攻坚中有问题线索反映的人员从严把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并建立管理台账,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要重新进行处置。特别要进一步梳理问题线索,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继续分期分批筛选典型问题,实施“三个一批”直查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