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设立14个人才集体户供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选择
28.06.2018 15:32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福州市政府本月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吸引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的五条措施的通知》。市人社局积极响应,日前,配合公安部门出台实施细则,确保人才落户新政落地生效。
许多条件放宽落户几乎零门槛
目前,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落户几乎是零门槛:取消就业创业及缴纳社保的要求,不再以就业为前提;放宽了年龄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人员办理落户,本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年龄放宽到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不限年龄;引进人才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可直接申请落户。
除了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通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落户外,全市还设立14个人才集体户,供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根据自身意愿选择。
据了解,落户过程中所需的材料也被简化了:高校毕业生落户只需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信网查询结果;引进人才只需提供引进人才落户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落户申报上网办只要跑一趟
为实现“多跑网络,少跑马路”,市人社局还抽调技术力量,加班加点,在福州人事人才网开设人才落户申报平台。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除了本人到现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外,还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和邮寄等更便捷的方式提交落户申报材料。
“通过网络办理,原本需要跑三趟的事,只要跑一趟,办事时间大大缩减。”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人才服务机构经办人员接收材料、审核通过后,直接与公安局户籍窗口对接办理,让落户手续最简、流程最优、效率最高。
此外,市人社局昨日开展“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确保高校毕业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活动首站来到福建医科大学。(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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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6.201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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