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过户引纠纷 法官“冷处理法”促和谐

16.05.2016  22:40

   宁德网消息(吴惠玲 戴玲玲) 近日,宁德中级人民法院巧妙运用“冷处理法”,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这套房子是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暂时无法过户,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过户了,所以我认为自己没有违约。”上诉人陈某在法庭上愤愤不平。

  而被上诉人郑某则反驳:“明明是你耽误了办理过户的时机,现在过户不了,这房子我不买了,坚决要求解除合同。”

  原来,2013年, 陈某将其坐落于霞浦县松城街道的一套商品房卖予郑某,郑某付钱后装修入住。然而,该房原业主为叶某,叶某曾将房屋卖给陈某,之后因叶某系征地户,其有指标改建房屋,故叶某夫妇与陈某共同出资合作建房,但该房屋权属两证至今仍登记在叶某夫妇名下,而未过户给陈某,导致房屋权属如今无法过户到郑某名下。为此,郑某诉至原审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退还相应购房款。

  原审法院判决解除陈某与郑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退还相应购房款。卖方陈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宁德中院。

  二审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当庭调解的结果不甚理想。见此情形,承办法官决定借助“冷处理法”,让双方冷静半个月后,再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

  经过长达一个月的调解,陈某和郑某终于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名词解释】

  冷处理法:指的是使矛盾的双方采取冷静、理智、克制和忍让的态度,调解者在观察分析和研究过程中能冷静地判断是非,冷静地制定政策,为缓和冲突、解决纠纷寻找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