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出台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社区办公用房实施办法
05.03.2015 10:45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4〕1号)精神,大力推进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近日,由市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宁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社区办公用房实施办法》(宁政民〔2015〕27号),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的建设、接收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办法》强调,一是社区办公用房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二是针对规划、住建、国土、财政、民政等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分工;三是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偿提供社区办公用房的标准以及缴纳异地购建补偿金的办法,从政策和法规上使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得到保障。(宁德市局)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5.03.2015 10:45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首届“中国—东盟周”在福州开幕
8月6日,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