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盖房从四楼跌落摔伤 医药费由谁承担起纠纷

17.03.2016  08:39

  福州新闻网3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通讯员 林树青) 工人在盖房时,从四楼跌落摔伤,医药费谁来承担?近日,闽侯县南通司法所调解了该起纠纷,房东补偿医药费45000元,包工头补偿7万元。

  2016年2月份,张某庆受雇于包工头潘某春给张某英家建房装模板。2016年2月4日,张某庆不慎从四楼坠落,造成全身多处受伤,就医于福州总院,已花费了约22万元,至今未愈,伤势严重。

  事发后,张某庆家属与包工头潘某春以及屋主张某英就医疗费产生很大分歧。经过调解员对各方的细心引导与劝说,三方达成一致协议:房东张某英自愿出于人道主义一次性补偿张某庆人民币45000元整;潘某春自愿补偿张某庆医疗费人民币7万元整,目前共计已付45000元,余下25000元每两个月付5000元,于2016年底前全部付清;此事就此了结,今后张某庆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潘某春和张某英追索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