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租房给外国人意外被罚万元

18.07.2014  18:58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璐瑶,通讯员仓文华、张毅涛报道:广州市民梁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半年多前将房屋出租给一名外国人,却因此被公安机关罚款1万元人民币。因为,他不知道,他的外国房客涉嫌非法居留。

  据了解,梁某在越秀区下塘西路有一套房子,长期出租给外国人居住。去年9月的一天,梁某通过非法房屋中介将该房子出租给一名外国男子。在签订租赁协议时,该名外国男子仅出示了一张办理外国人签证延期回执。他自称,护照在办理延期中,暂时无法出示护照原件。为了顺利租出房子,梁某在既没有查验该名外国男子的身份证件也没有依法向属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该男子住宿登记手续,便将房屋租给该男子,事后也没有要求其提供身份证件。

  今年5月,公安机关在一次清查行动中,将梁某的外国房客查获,因其无法出示任何有效身份证件涉嫌非法居留,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审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名男子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同时,因屋主梁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容留非法居留外国人,近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梁某罚款1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提醒你

  容留违法外国人 可能被行政拘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因此,广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容留违法外国人,不仅可能被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行政拘留,请切勿以身试法。(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