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126户烟花爆竹经营户签订安全承诺书
03.02.2016 17:33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126户烟花爆竹经营户签订了安全承诺书。
该区烟花爆竹经营户郑重承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内容包括,一是认真履行安全经营职责,对本经营点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市、区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规定参加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动向消费者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三是规范进货渠道,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配送协议,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四是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储存摆放经营,经营场所符合安全条件,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管理、限量储存,堆垛符合要求。不在其他场所有私自储存烟花爆竹,不沿街摆卖,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与其它商品混放;五是经营场所配备必备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不设置明火设施。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装、卸时只能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翻滚、倒置和剧烈振动。
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经营户还承诺自觉接受属地政府和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打非”行动,积极担当义务信息员,主动提供“打非”信息和违法线索;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行为的,本经营户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并承担一切责任。(林矩鸿)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3.02.2016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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