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个民族村获批示范单位

21.09.2014  16:18
  近日,记者从省民族宗教厅获悉,我省2个民族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分别是: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上金贝畲族村、石狮市永宁镇郭坑回族村。至此,包括第一批获批的厦门市湖里区钟宅畲族社区,我省共有3个民族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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