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划定黄标车限行禁行区域

11.06.2014  17:46

  北京、上海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PM2.5的重要来源。因此,治理汽车尾气污染刻不容缓。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在向媒体通报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下达到全国31省(区、市)的同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划定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下达到全国31省(区、市)。

  据了解,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黄标车1300余万辆,约占汽车保有量的10%,排放的污染物占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左右。

  这位负责人表示,2014年国务院总计下达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600万辆,其中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地区7省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43万辆,占淘汰任务的40.5%;非重点地区24个省(区、市)淘汰357万辆,占淘汰任务的59.5%。

  该负责人指出,各地必须加强政策引导,及时出台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激励政策;要划定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坚决予以强制报废;从严查处检测机构违规行为;同时鼓励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对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后购买新车用户实行让利销售,通过市场手段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等措施。

  他表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负总责,国务院已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各地要尽快制定淘汰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目标如期实现。(记者郄建荣)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