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司法有力量”
10月9日上午,省高院审判综合大楼11层热闹非凡,省高院举办福建省人民法院成立70周年座谈会,老院长方忠炳、陈旭、马新岚,离退休老同志等早早地来到会场,与省高院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全省法院先进典型代表、省高院青年干警代表等齐聚一堂,共话70年法院变迁。
座谈会前,现场大屏幕播放的福建省人民法院成立70周年视频短片和青年干警表演的主题演讲,让与会代表感慨万千。
1950年10月9日,福建省人民法院(后改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
成立初期,福建省人民法院带领各地专署司法科(后发展为法院)为巩固新生人民民主政权,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福建法院顺应改革开放大潮,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审判领域从原有刑事、民事拓展到经济、林业、铁路、行政、海事、知识产权和执行等,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法院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科学理念、重要部署、宝贵经验和优良作风,紧紧围绕“多区叠加”的发展机遇,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创新跨域司法协同中心、协作平台和协商机制,加强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审判,建设生态环境司法组织、制度、保护、共治“四大体系”,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70年来,福建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监委及政法各家配合、社会各界监督与支持下,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牢记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彰显司法文明。
70来,福建司法事业经历沧桑巨变:年受理案件数从2.6万余件到突破百万大关,法官人数从74名到4105名,干警数从700多人到1万多人,从“两庭一处”到二十八个内设机构,从简陋破旧的审判庭到现代化的科技法庭……
70年来,一代代福建法院“拓荒者”“燃灯者”扎根八闽大地,传承红色基因,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守护公平正义,书写了“初心不改、弦歌不辍、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辉煌篇章。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从审判方式改革到司法机制改革,从司法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法庭真正成为明辨是非的中心、守护公正的殿堂。“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由纸面成为现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成为新常态。一项项为民便民的创新举措在福建生根发芽: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敲响了中国大陆法院“第一槌”;始于泉州的跨域诉讼服务走向全国……如今,丰富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诉讼服务成为新时代福建法院的亮丽名片。
座谈会上,大家忆过往、看将来,谈成就、寄希望,感怀激越历史、不忘先辈功勋,感悟红色基因、不忘初心使命,感奋伟大时代、不懈奋进担当。
“25年前,我从学校进了法院,跟着老法官走街串巷、上山下乡,苦口婆心的做群众工作。基层办案费神劳心,但在他们看来,能挽救一个亲情,化解当事人心里的烙印,就能带来喜悦和成就感。”时代楷模、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丽表示,从老一代法院人身上学到的精神,让自己能坚守一线、踏实做事、努力成长。
“听法官师傅们亲口说,当年为了做好一页笔录,拿着录音机加班了两夜,为了查清一处事实,上山下乡深入群众……今天,我们将前辈们永不褪色的精神作风根植于心,开拓前行。”省高院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黄曦作为青年法官代表,深情表达了法院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红色精神,谱写时代新篇的心声。
“前不久,我在省人大的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一部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专题短片,让我们看到福建法院正在形成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打造多样化、立体化的生态司法体系。”福建法院生态司法审判工作让省人大代表金麦子印象深刻。
“这些年,我多次参加省政协和省法院组织的全省法院专项工作视察,深深感受到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跨域立案、法庭义工等举措的实施,为群众提供更精准、个性化的司法服务,让群众打官司更加便捷。”省政协委员许永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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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在讲话中强调,新时代新征程,福建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要努力提升服务大局的水平,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要坚定法治信仰,始终严守公平正义的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紧扣民心民意,牢牢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十载惊涛拍岸,九万里风鹏正举。怀着对理想信念和公平正义的永恒追求,新一代福建法院人信心满怀、步履铿锵走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