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出台意见解决村干部"走读"问题 促村干履职尽责
近日,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村干部“走读”问题的意见》,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推动村干部坚守岗位履职尽责,更好地发挥村干部在完善基层治理、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的意见》(闽委办发〔2015〕49号)的要求,现就解决村干部“走读”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坐班值班制度。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分类制定村干部坐班值班的具体办法,力求做到“ 定时、定点、定人、定事”,让群众时刻能找得着人、办得了事。人口较多、经济较发达、群众办事多的村,村干部工作日集中上班,周末和节假日轮流值班;规模较小、外出人口较多的村,每天至少安排 1名村干部值班,每周固定 1至 2天集中办公。原则上,每天至少有 1名村主干在村,各级下派驻村任职(蹲点)干部要带头坐班值班。各建制村实行坐班制还是值班制,由乡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认真实行“168”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明确村“两委”成员岗位职责和年度任务,公开村级组织目标管理、个人设岗定责和具体承诺事项,让村干部岗位有责、手头有活、肩上有担。推行便民联系卡制度,将村干部姓名、职务、职责分工、联系村民小组、联系方式进行公开公布,并分发到各家各户,方便群众联系。
三、实行在岗记实制度。对村干部坐班值班、在岗履职情况,实行“日签到、月核查、季分析”制度,建立工作台账,由坐班或值班村干部签到并记录当天工作情况,乡镇挂村领导或包村干部每月进行核查,乡镇党委每季度汇总分析,并在乡镇、村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
四、建立经常性督查机制。坚持以督查促落实,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牵头会同农业、民政、效能等部门,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每半年通报一次督查情况,并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适时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查岗等方式开展巡查,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
五、健全考核评议办法。把村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列入“双述双评双考”的硬指标,作为评先评优、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全年坐班值班在岗率比较高,居于所在乡镇前列的,优先考虑;在岗率比较低,处于所在乡镇后列的,一般不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对违反坐班值班制度规定的,视情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扣除绩效奖励等处理。对连续 6个月以上不按要求坐班值班,或因“走读”脱岗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及其他恶劣影响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依规给予调整职务或免职;是村委会成员的,依法终止其职务。
六、完善保障激励机制。逐步落实中央、省里提出的村干部基本报酬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据有关规定对未领取基本报酬的村“两委”干部适当发放坐班值班误工补助,以鼓励村干部坐班值班。积极探索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办法,对群团组织负责人、农村“六大员”及各类协管员队伍的岗位实行优化整合、依规兼任,可以采取从村“两委”成员中聘任专职村干部,或从返乡高校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公开招聘专职村干部等方式,解决村干部“走读”问题。
七、落实抓乡促村责任。各县(市、区)党委要把抓村干部“走读”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考评和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乡镇党政正职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督促乡镇党委牢固树立“岗位在村、阵地在村”的意识,切实落实好分片包村、入户走访、在村服务等工作制度。乡镇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每周在村工作一般不少于 2天。对村干部“走读”问题比较严重的乡镇,经调查核实,要对党委书记及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各县(市、区)和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分别制定解决村干部“走读”问题的实施意见或具体管理办法。
闽东日报评论员:安心当好脱贫攻坚的“领头雁”
新春伊始,一份市委、市政府推进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文件——《关于切实解决村干部“走读”问题的意见》,就以最快的速度在县乡村各级党组织中传达落实下去了。这既是市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固本之举,也是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的有力举措,有利于从根本上让广大村干部真正静下心来,把根扎在基层,把心思放在实践好扶贫开发“宁德模式”上,把精力放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上。
村干部是农村基层工作的执行者和落实者,是带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当前,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六新大宁德”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关键要发挥好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村干部“领头雁”作用。长期以来,我市广大村干部扎根基层、默默奉献、为民造福,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付出了大量心血、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少数村干部履职不在状态,作风不够扎实,存在“遥控”“走读”“脱岗”等现象,导致群众找不着人、办不了事,基层组织的作用不能有效发挥,扶贫脱贫等重点工作得不到有效推进,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工作失去了“触角”,必须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解决村干部“走读”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走读”问题,《意见》以严实要求,建立健全了坐班值班、岗位目标责任、在岗记实、经常性督查、考核评议、保障激励、抓乡促村等7项制度,抓住了解决村干部“走读”问题的重点和关键,打出了解决村干部“走读”问题的“组合拳”。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把抓村干部“走读”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考评和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落实了抓乡促村责任。强化了村干部队伍的监管措施,既提出了规范性、原则性、制度性的要求,又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富有指导性和针对性,易于操作和执行,比较适合农村基层抓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党委务必要担负起主体主责,抓紧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细化工作举措,坚持不懈抓落实,一抓到底,确保精神落到实处细处、落到基层一线。要加强对破解“走读”现象的联系指导,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分别建立一批联系点,加大抓乡促村力度,乡镇要突出抓好一些重点难点村,破解一些后进,选树一批先进。全市广大农村基层组织和村干部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落实岗位之责,努力在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建功立业。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