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闽”惊人!快戳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的福建亮点

10.03.2022  16:12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4次点名福建法院工作

❖福建法院在世界遗产地、历史文化街区等设立巡回法庭,保护文化根脉传承。

❖福建法院推行“碳汇”认购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

❖福建法院融入“数字福建”。

这4项工作究竟有何亮点

小编这就带您一起来详细盘点盘点

传承历史文脉    留住乡愁记忆

古厝是福州一张靓丽的名片。而近年来,随着古厝修缮、开发等力度加大,开发与保护矛盾凸显,纠纷频发。2019年11月,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设立全国首个“福州古厝与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巡回办案点设在三坊七巷和上下杭的永德会馆,之后又在梁厝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新增了1个办案点,形成古厝纠纷化解“半小时工作圈”。

没有历史的城市,就像是一座没有灵魂的荒城。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

近年来,福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福州古厝〉序》和关于厦门鼓浪屿申遗成功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高标准精心守护、永续传承历史文脉的重要政治责任,为加快推进福建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创新发展贡献司法智慧。

2019年11月,福建高院出台关于加强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的十项措施;2020年,“司法保护全省文化与自然遗产传承”被确定为全省法院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截至2021年底,全省设立2个遗产保护巡回法庭、9个专门合议庭,在世界遗产地、文化街区、古村落设立140个司法服务点……福建各级法院加大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打造更专业的审判组织、形成更严密的保护体系、构建更完备的体制机制、完善更多元的共治格局。

落实 “双碳”战略  展现司法担当作为

没想到保护好树林也会有收益,就像守着金山一样。现在这里树高林密,走到哪儿绿到哪儿……”原本因历史遗留问题而难以办理砍伐证,导致滥砍滥伐、毁林成灾,但在顺昌县人民法院创新打造的“生态司法+碳汇”协同机制下,“碳汇”不仅为村民带来收益,更守住了青山。

2020年3月12日,顺昌法院在被告人吴某辉滥伐林木罪一案中积极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引导被告人主动从当地绿色扶贫“一元碳汇”项目中认购4万元的碳汇,用于对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这是全国首例以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案件。

这一做法创新性地融入生态代偿修复理念,实现生态环境优势向生态经济优势转化,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毁林犯罪,保护了生态资源的多样性,还帮助了贫困户获得资源性收入,实现国家得绿、林农受益,生态价值可持续提升,既传达了“保护者受益,破坏者赎买”的价值导向,又促使社会树立起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

今年初,福建高院发布2021年度十大执行案件,其中顺昌法院开展的碳排放执行备受关注。2021年9月14日,顺昌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依法冻结某化工企业未使用的碳排放配额挂网至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企业收到通知后积极配合执行,10月20日,顺昌法院向海峡交易中心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交易成交款。该案是人民法院正确适用2021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成功开展“”执行的全国首例执行案件,对法院今后执行“碳排放配额”等新类型财产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2021年5月31日,将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余某娘失火罪一案,余某娘自愿认购“碳汇”,以替代性修复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

2021年10月21日,全国首个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研究中心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旨在建立蓝碳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推进海洋碳汇(蓝碳)发展。同日,漳浦县人民法院“蓝碳生态保护合议庭”揭牌成立。2021年11月24日,全省首个双碳生态巡回法庭在东山县人民法院授牌成立。

南平中院在市林业局成立驻林长办法官工作室,不断完善“生态司法+林长”协作机制,织密森林资源保护圈。三明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两级法院驻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全覆盖,大力推进数据互联共享、生态修复共治、高效应急处置等机制建设,不断促进“林长制”向“林长治”发展。

……

山高海阔的福建,拥有丰富的森林、海洋资源。福建法院立足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优势,在落实 “双碳”战略中积极展现司法担当作为,贡献司法智慧力量。

打造精品战略  服务保障“一带一路

2021年10月26日至27日,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在福建泉州举行。来自21个国家和3个国际组织的代表以线上线下方式共聚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围绕“外国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以及域外法查明的司法合作”“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船舶司法出售的国际承认问题”“新冠疫情下船员权益的保护”“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创新与完善”等议题进行深入讨论。

‍身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近年来福建法院紧扣新时代扩大对外开放和海洋强省建设的要求,坚持目标主线,突出福建优势,打造精品战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形成了顺应全国大局、符合司法规律、具有福建特色的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格局,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福建高院先后出台了《关于为大力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关于为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等司法文件。

全省各级法院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相关的诉讼规则创新与发展,坚持集中管辖制度,全省九个地市中院及20个基层法院具有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不断提高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司法能力,并加强大数据、5G等前沿技术在涉外审判领域应用,探索跨域立案、“云审判”等机制,推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无纸化办案及构建在线诉讼规则试点,有效提高诉讼便利度和司法服务水平。

厦门海事法院与厦门市仲裁委签订共建协议,推进国际商事仲裁发展和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同时通过打造双语平台、加强国际交流等措施,搭建中、英文“互联网+”信息化新平台,为自贸区市场主体提供国际化诉讼服务。

让群众更省心  让办案更专心

这个平台智能化整合了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10余种司法送达方式,有效缩短送达周期,提升法院送达工作质效……”在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福建法院司法集约送达服务平台亮相展厅。这是福建高院携手福建邮政共同构建的全省性司法送达综合服务体系,通过新技术支撑、多系统集成、多平台连通、多部门联动,实现送达工作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法律文书即时达、码上达、就近达、一次达、效力达,个案平均送达用时缩短约9天,节约送达成本30%,有效破解了“送达难”顽症。

一同展出的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调诉一体化云平台、宁德中院诉非联动平台等6项信息化建设成果也颇受游客关注。

近年来,福建各级法院主动融入“数字福建”“智慧政法”,完成智慧法院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加强办案办公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应用,深化移动微法院、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深化司法数助治理,努力实现“智审、智执、智服、智管、智安”。

福建高院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推进福建法院统一案件监管平台建设,升级审判管理、电子档案、执行案款系统,加强对审判执行的静默化、可视化管理,促进提质增效。泉州中院“全流程在线同步办案模式”等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7家法院在全国法院第六届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中获奖。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