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意躲债转移房产给堂弟 债主起诉交易被撤

29.04.2016  15:11

  福州新闻网4月2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通讯员 欧俊根)2009年至2012年间,尤甲多次向朋友吴某借款,共计40多万元。2014年,尤甲为了逃避债务,将其名下唯一的房产无偿转让给堂弟尤乙,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吴某得知尤甲恶意转让房产后,于去年向罗源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尤甲与尤乙之间的房产买卖关系。

  主审法官根据有力证据,向当事人阐明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尤甲在大量证据面前,当庭承认了无偿转让房产逃债事实。经法庭调解,尤甲愿意撤销房产买卖关系,将房产拍卖后所得价款用于归还吴某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