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恶意欠薪 晋江警方开展专项打击

25.11.2015  18:08

  福建新闻网晋江11月25日电(庄凌龙  王少荣)年终将至,“恶意欠薪”“ 恶意逃废债务”纠纷引发各类违法问题较为集中。25日,记者从福建晋江警方了解:即日起至春节前,将在全市开展打击“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4日下午,晋江警方刚从福州抓获涉嫌恶意欠薪犯罪嫌疑人苏某(男,40岁,福州人)。

  据民警介绍,今年9月22日,警方接到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晋江陈埭镇桂林村一鞋厂老板苏某,自今年7月份以来,拖欠厂里50名工人工资327815万元。

  据了解,苏某在晋务工多年,此前在鞋厂上班,后辞职开鞋厂,但因经营不善鞋厂于今年7月份停产,欠下厂里50名工人工资后藏匿。晋江警方立案侦查后,在工作中发现苏某逃往福州,并于11月23日前往抓捕。

  晋江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该专项行动,将对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有效整治,侦破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社会影响面广的大要案件,严厉惩处一批社会责任感差、不配合政府处置的企业经营者和暴力讨债、恶意侵吞企业资产的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的强大声势,让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个人“不想逃、逃不了、无处逃”。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企业负责人,务必诚信守法经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切勿心存侥幸恶意欠薪,一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可获刑七年。年关在即,切不可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