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颁“禁烟令” 业内盼采取电影分级制度
近日广电总局终于“重拳出击”,颁布了史上最严“禁烟令”,明确表示有较多吸烟镜头的影视作品将不纳入总局举办的各种电影、电视剧评优活动,还要罚款5000到30000元。“把烟掐了”究竟是治标还是治本?昨天记者采访到了部分导演和电影学者。
声音 不该一刀切
对于“禁烟令”,大多数导演和制片人均持赞成态度。导演高希希直言,戒烟令对自己今后的创作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以前拍片时就在尽量减,不放那些大特写的吸烟镜头了。”
也有人对“禁烟令”的出炉提出质疑。上海大学影视学院的葛颖教授坦言,在“禁烟令”前文艺作品不该“人人平等”:“比如那些特别符合当时战争年代和人物的吸烟镜头就可以成为特例,文艺片的标准也应该适当放宽一些。”
个案 鲁迅该不该戒
也有人提出质疑:像鲁迅这样的历史名人,在公众多年的印象习惯中往往是烟不离手,甚至吸烟已成为鲁迅个性化的标志之一,“难不成今后拍摄的影视剧要帮鲁迅戒烟不成?”资深制片人马中骏直言“不抽烟的鲁迅还是鲁迅”,没有必要在影视剧中将鲁迅与香烟联系在一起。
而在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教授石川看来,对于鲁迅这样的历史名人,影视剧的“禁烟令”应该适当网开一面:“你想鲁迅创作时,往往几天几夜不睡觉,唯一维系他的就是手边的香烟,删了是对人物塑造的重大缺陷。”
落实 呼唤分级制
广电总局最新出炉的《通知》中规定,有较多吸烟镜头的电影、电视剧将无法参与到今后的评奖程序。不过在葛颖看来,这样的“惩罚”却可能会被一些人钻了空子。“这很有可能会催生出一些只要票房好看,不管评奖的电影。”
葛颖表示,相比起单纯的“控烟”、“禁烟”,采取电影分级制度才是解决矛盾的最好手段:“有了分级制度,受众群得到划分,越往上限制越大观众群越小,创作者就会考虑到在影片吸烟镜头的使用成本。分级制等于是把包袱扔给制作者,但现在不分级,包袱都扔给了管理者。”
此外,也有导演对“禁烟令”的标准提出自己的质疑:“目前的《通知》很多内容模棱两可,吸烟镜头什么叫多?什么叫少?多久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