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快递办法昨起征集意见 造成信息大量泄露或被罚

16.12.2014  10:03

工作人员将货车上的快件搬到传送带上(资料图)

    今后,我省快递企业分拣快件时,若野蛮分拣、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处理快件的,最高或将被罚3万元。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将《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环节实行安全监控,防止快件在寄递过程中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监控设备应当全天24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不少于30天,并按照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

    快递车辆将喷涂专用标志 享受城区通行和临时停车便利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快递行业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2013年全省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均排名全国第六位。福州、厦门、泉州、莆田4个城市进入全国城市快递业务量排名前50名。与此同时,快递企业用地难、快递车辆通行难、快递人员投递难等方面的问题成为制约快递行业提升发展水平的瓶颈问题。

    因此,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邮政管理局形成了《办法(草案)》,拟将快递行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规定相关部门统筹安排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快递行业发展;支持快递行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等关联产业构建合作发展平台;鼓励快递企业整合资源,与民航、铁路、公路等运输行业联动发展,相关单位应当为快件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快件传递畅通;规定快递车辆应当喷涂统一专用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快递车辆给予城区通行和临时停车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