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公司2.6亿罚单生效

27.06.2014  16:40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6日正式向快播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决定书》),2.6亿元罚单即日生效。

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方灿宇从快播公司出来后向媒体表示,快播公司一名行政经理作为代表接收了该《决定书》。

方灿宇介绍,如果快播公司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六十日内,向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方灿宇提醒,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快播公司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