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法院发放执行救助保险金

02.09.2019  17:14

日前,德化县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救助保险金发放活动,9个案件17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获得了保险金,共计15万元。

据悉,德化法院此次救助保险金的发放对象主要是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机动车交通肇事纠纷等致残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徐某便是其中之一,他原是一名建筑工人,2012年在一次厂房瓦片修补工作中不慎从屋顶掉落到地面,导致全身瘫痪,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而后,徐某将包工头陈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陈某应当支付10.28万元的赔偿金,然而陈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作为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徐某的重病使家庭陷入了困境。了解了徐某的情况后,其承办法官为徐某申请到了执行救助保险。当天,徐某妻子来到法院领取了2万元保险金。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计已为13件案件中36名因无法执行或执行不能而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了执行救助保险金25万元。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