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09.05.2019  11:41

  8日,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伍洲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间,伍洲对其主抓的茶山整治工作部署推动不力,明知武夷山景区内存在挤占道路、侵占河道垒墙筑台种茶以及毁林种茶等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同时,未督促其分管负责的林业部门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职责,加强监管、查处,造成生态环境被破坏等不良影响。2018年8月,伍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和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林海在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等问题。2018年9月,平和县委巡察组向县商务局党组下发巡察整改通知,商务局党组在整改工作中,编造“党组召开三次会议”“支部召开支委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应知应会测试”等多项未开展的整改工作;同时,对反馈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没有提出实质性整改举措。对此,卢林海作为党组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卢林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连江县东岱镇司法所所长陈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2014年以来,陈钰长期使用面积超标20.17平方米的办公室,并在上级组织开展的自查中未如实申报。2018年5月,连江县机关事务中心实地检查发现后,责令其立即整改。陈钰以先行搬出、后又搬回的方式应付检查、虚假整改;2018年12月,连江县机关事务中心开展联合检查再次发现该问题。2019年3月,陈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问题中的党员干部,有的作风拖沓、庸懒怠政,有的虚假整改、消极应付,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影响了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必须坚决予以克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坚持以上率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精力用在“实打实”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各项工作上。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按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摆进去,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确保“基层减负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让基层干部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记者 林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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