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律师在法治四川建设中更有作为

30.11.2015  12:16

      记者 马利民

      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律师制度的核心和活的载体,是法治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前不久,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如何完善律师监管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如何引导全省广大律师在法治四川建设中更加有所作为?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四川省司法厅厅长陈明国。
  陈明国说,目前,四川省律师事务所已达1074家,执业律师1.4万余人,位居全国第七位,西部第一位。律师已成为法治四川建设的重要依托和生力军。在法治四川建设中,律师应该在帮助依法决策、推动科学立法、助推依法治理、促进公正司法、助力普法宣传和实施法律民生工程方面更有作为。在帮助依法决策,助推依法治理方面,我们将把最优秀的律师推荐给各级党委、政府,让广大律师以法律顾问身份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特别是在“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要环节,从法律的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建议,供决策参考。四川省有307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有不少律师被聘为立法咨询委员。引导他们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参与立法调研,为科学制定地方性法规提供专业支撑。特别是全国人大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后,律师在这项开创性工作中将有更大作为空间。律师的主业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以代理人或辩护人身份参与司法活动。我们将引导律师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精准到位的技巧实施辩护代理,有效参与司法过程,与法官、检察官一道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形成对司法活动的有效监督,推动法律公正实施。律师是法律专业人才,也是普法宣传的重要力量。我们将引导律师在代理和辩护中释法明义、辨析法理,积极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传播法治。充分调动律师参与“法律七进”和“法制宣传进万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引导广大律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参与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陈明国表示,律师是法治四川建设的重要力量。希望全省广大律师要做有智慧、有追求、有责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努力:
  营造律师执业的良好环境。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全力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彼此尊重、平等对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新型关系。全力推动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重要政策,保障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权利。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有效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强化律师行业监管。完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监管、律协律师自律管理和律所基础管理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司法行政机关主要强化日常管理,履行好指导监督职责,特别是要坚决查处行业的害群之马。律协要充分发挥自律管理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好促进行业建设、指导业务发展、维护行业权益、加强行业监督等职责,监督律师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操守。律所要认真落实直接管理职责,律所主任要履行好第一管理责任,认真扎实抓好基础管理。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坚持扩大规模与优化结构并举,着力培养一批刑事辩护、金融证券保险、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金牌律师,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精通涉外业务的专业律师。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完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律师违规通报制度,定期公布律师被投诉查处的情况和违规违纪行为惩戒典型案例。加强律师诚信平台建设,让社会和公众能快捷直观地查询律师、律所的诚信状况。完善律师事务所准入和退出机制,修改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和律师办理重大案件备案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律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和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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