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五措施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27.08.2015  18:49
   为切实加强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进行再普查、再梳理,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长效机制,永春县实施五项措施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各煤矿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地质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和水患调查核实和论证,是否按规定编制煤矿隐蔽致灾普查治理报告并备案,水害防治“三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项工作。
      一是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推进煤矿灾害治本攻坚。要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纳入煤矿安全生产和日常安全监管的重要日程,提出可行的治本之策,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全面开展辖区内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二是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普查治理工作。各煤矿企业必须设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专项资金,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信息档案,并严格按照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确保治理到位。
      三是严格落实采掘工程的实测填图和交换图制度。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真实反映井下所有采掘情况的图纸资料,严格按照实际采掘(建设)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实测填图,每3个月至少向市、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交换一次图纸。
      四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避灾能力。普及隐蔽致灾因素必知必会知识,熟练掌握矿井透水预兆、逃生自救等常识。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报告奖励制度,对出现透水预兆的煤矿,要按照“重大隐患”和“五落实”要求实行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或建设。
      五是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监管机制。要把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工作作为常态化管理,定期检查、详细记录,把不安全的致灾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永春县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