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法院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不打折扣当天立案当天调解
07.08.2014 12:17
本文来源: 法院
今年年初,蔺某在建阳潭城街道西门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款629045元,在蔺某支付了189045元的首付款后,余款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一心想着能住上新房的他,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却被银行告知其户籍不在本地,无法办理按揭贷款,这下子可让蔺某不知如何是好。他找到开发商协商,想要退房,可是开发商却说明无法贷款不是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要退房无法退回购房款。部队担负的任务较重,蔺某因为这件事多次请假出来协商未果,影响了部队日常工作,只好起诉到法院。8月6日,承办法官戴琳丰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蔺某的军人身份,立即找来开发商了解情况,并与银行取得了联系。戴法官耐心地作开发商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换位思考,况且蔺某是真心要买房不能贷款也不是他的错,要开发商做些让步。在戴法官的耐心的调解之下,开发商同意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并退还购房款。蔺某没想到法院办案效率这么高,当天立案当天就解决。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建阳法院坚持以“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为宗旨,积极探索民事审判涉军维权长效机制,开辟绿色通道,设立军人军属维权热线,公开电话号码,为军人军属提供专门服务;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依法及时给予提供法律援助,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实行诉讼费用的减、缓、免;成立专门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庭,专门处理涉军案件;建阳法院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庭以来,共受理涉军案件11件,绝大部分都是调解结案,有效地维护了军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支援了部队建设。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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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4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