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家庭 促进妇女发展
◆两岸婚姻家庭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对接
王勤芳(集美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刘 平(厦门市民政局局长):
自1989年大陆首例涉台婚姻在厦门登记以来,两岸婚姻数量已达32万多对,且以每年逾1万对的速度增长。由于两岸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传统等复杂因素,导致两岸婚姻面临一些困难,需要两岸相关机构进行政策对接。第一,是政策法律支持;第二,从思想认识上看,两岸必须对两岸婚姻问题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有关部门才能协调一致地研究、分析和解决两岸婚姻存在的问题,才可能制定协调配套的法律政策;第三,协调解决关键问题的基础是构建两岸相关部门沟通渠道;第四,从婚姻管理上看,必须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第五,从社会组织上看,依托社会民间组织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保证。
◆保障流动妇女的合法权益和发展需要
省妇联、福建江夏学院课题组:
为了全面、准确了解我省流动妇女的当前状况,省妇联成立了“流动和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专题调研小组。通过调研得出,我省流动妇女群体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文化素质偏低,发展空间狭窄;二是就业不充分,层次偏低,渠道狭窄;三是工资收入低,生活环境差;四是子女教育能力较低;五是劳动强度大,生活方式单一,心理负担重;六是公共事务参与度低,融入城市难;七是社会交往相对较少;八是社会保障缺失。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组建一支专业性强、涵盖各学科领域的工作团队;正确定位妇联角色,加强妇联与其他组织联动;创立流动妇女之家,提供综合性服务平台;吸纳流动妇女中的活跃分子加入党组织、妇女工作队伍;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及时传达有关流动妇女的政策信息;完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利用市民“一卡通”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流动妇女联网电子档案,跟踪个体成长变化;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帮助流动妇女自我发展与融入城市;保障随迁子女就近入学,享受同等教育资源;编制流动妇女手册,为流动妇女提供城市生活指南。
◆女性户主贫困家庭的帮扶对策
林建鸿(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郑逸芳(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女性户主贫困家庭是迫切需要帮扶的重点对象。女性户主贫困家庭绝大多数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如城市完善,仅靠“低保”难以化解女性户主贫困家庭的诸多生活压力,加上女性户主自身受教育程度低,健康状况普遍不良,使得其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以及就业(创业)能力较低,因此,对她们的帮扶策略应是其能力的实现或增强。
女性户主贫困家庭划分为两大类,即“无能为力”型和“有心无力”型。具体来说,对于因残、因病又缺劳力的特困家庭,改变其现有生活状况确实“无能为力”的,只能依靠社会保障以及社会力量救济等来缓解其贫困压力;在因灾、因学、缺技术、缺资金等致贫的家庭中,女性户主具有强烈的改变贫困状态的愿望,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创造条件,协助这类家庭加快脱贫致富。第一,妇联、劳动、民政等部门联动,通过“就业能力资助”,帮助女性户主贫困家庭形成合理获取和调动可利用社会资源的能力,实现解困目的;第二,加大教育扶贫的力度与普及度,避免女性户主贫困家庭陷入“贫困遗传”困境;第三,继续做好NGO小额信贷等经济救助工作,为女性户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第四,发挥地方特色产业的带动作用,帮助女性户主贫困家庭渡过难关。
◆社会工作者帮助妇女应对家庭压力
巨东红(集美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学系)蔡梅(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办事处):
妇女由于自身角色、所处社会地位等因素,应对家庭压力面临比男性更大的挑战。通过对厦门一些社区的实证研究和分析发现,妇女的家庭压力主要来源于几个方面:经济贫困是造成妇女家庭压力的重要因素;角色冲突使得妇女奔波于家庭和单位之间;家庭暴力给妇女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家庭病人照料造成妇女身心疲惫。
帮助妇女应对家庭压力,社会工作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运用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方法缓解服务对象的压力;联系资源,开发再就业岗位的社区服务项目;动员和组织志愿者与服务对象建立帮扶关系;建立社会服务和社区教育机制。(记者 吴旭涛 通讯员 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