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法院:冒用姐姐身份办护照 偷越国境被判刑
01.07.2014 18:11
本文来源: 法院
“我的身份证一直在我妈妈家,完全不知道你们说的这件事,我妹妹有她自己的护照,为什么要用我的身份去办呢”?叶某一头雾水地连连发问。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1年,在省公安厅下发历史倒查证件数据中,建瓯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发现叶某某与叶某的办证历史照片高度相似,大队在数据下发后立即组织民警对两人的办证资料及人口信息、户籍资料等进行了对比核查。于是发现,2010年叶某某持姐姐的身份证,以叶某的户籍骗领了护照,并于2010年至2012年间,先后出入境6次。
原来,叶某某早在2006年已于建瓯市公安局外事科申领过一次护照,先后多次办理旅游签证和访问签证到阿联酋打黑工。“想换长期的工作签证,又听中介说办工作签最好要找一个在阿联酋没有出入境记录的空白护照,于是,想起姐姐叶某,姐妹俩从小因为长得像常被人认错,姐姐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又刚好都放在妈妈家,叶某某就抱着试一试的心理盗用姐姐的身份办了护照,后来用这个假身份出入阿联酋3趟,我真是一时糊涂啊”,叶某某向民警如实交代了一切。
建瓯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多次冒用出入境证件,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界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叶某某在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故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近年来,出国打工因其高薪待遇让越来越多人趋之若鹜,国家制定了公民出入境相关法律法规,严令禁止以各种非法形式和途径出入国、边境的行为。法律是规范公民行为的底线,无论如何不能触犯,每个公民都必须增强法制意识,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持两本护照出国属违法行为,本案被告不惜以身试法,以欺骗的手段偷越国(边)境,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主审法官提醒到。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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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2014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