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全省2018年高职招考考生的特别提醒
考生朋友们:
2018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简称“高职招考”)将于1月6日-7日进行。为确保2018年高职招考顺利,现特别提醒如下:
1.考生须于2018年1月3日-5日到原报名确认点领取本人准考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领取《考生手册》并仔细阅读,特别是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刑法修正案(九)》等,避免违规违法。
2.每科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开始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建议考生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
3.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电子存储设备以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
4.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
5.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要心存侥幸,不要参与作弊。不要相信能买到“真试题”“真答案”,避免上当受骗。
6.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否则按违规论处。
7.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8.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规论处。
考生朋友们,遵纪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持良好考试秩序、维护国家教育考试权威、确保选才公正是我们全体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每个考生应尽的义务。我们真切希望所有考生朋友们自尊、自强、自信,放弃侥幸,诚信考试,公平竞争。衷心祝愿你们在2018年高职招考中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