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2016年第二季度粮油质量抽检情况的通报
闽粮行〔2016〕131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现将2016年第二季度我省粮油质量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一)全省抽检情况
第二季度全省共抽检系统内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1053批次,合格1051批次,批次合格率99.8%,其中:大米抽检237批次,合格235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9.2%;小麦粉抽检63批次,合格63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食用植物油抽检89批次,合格89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原粮抽检664批次,合格664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二)各设区市抽检情况
福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75批次,合格175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厦门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71批次,合格71批次,批次合格率100%;三明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72批次,合格72批次,批次合格率100%;漳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64批次,合格62批次,批次合格率96.9%;泉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86批次,合格186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南平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200批次,合格200批次,批次合格率100%;莆田市抽检大米、小麦粉、原粮共55批次,合格55次,批次合格率100%;宁德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74批次,合格74批次,批次合格率100%;龙岩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56批次,合格156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二、存在问题
本季度抽检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是:大米的水分不合格。
三、今后工作意见
各级粮食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和2016年省政府关于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日常粮食质量抽查和质量监管工作。
附件:2016年第二季度全省粮油质量抽检情况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粮食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