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5年林业工作重点
2015年全省林业系统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福建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围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目标,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做到“三保两推进”:
——保发展。主动作为,服务好全省发展大局,做好要素保障工作。重点要强化用林用地服务保障,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强化作风建设保障,以优良作风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保覆盖率。真抓实干,确保全省森林覆盖率65.95%以上目标的实现。重点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营造林工作。2015年完成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总面积550万亩,其中:植树造林15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森林抚育200万亩。一手抓资源保护。启动优化公益林布局工作,逐步将重点区位内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行最严格的林地、湿地保护制度,强化自然保护区、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
——保民生。狠抓落实,确保兴林富民政策取得实效。重点要继续抓好林下经济、现代农业(竹业、油茶、花卉)项目实施,继续扶持一批林业龙头企业、重点林业专业园区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化闽台林业合作交流,实施科技创新驱动,促进转型升级,扶持林业产业做大做强,努力为全省农民增收做出更大贡献。
——推进依法治林。完善林业治理体系建设,用严格的制度保护好生态环境。重点要加快推进《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林业相关法律制修订,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完善林业执法体系,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推进深化林改。解放思想,持续推进深化林改攻坚克难。重点要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争取在联户证细分和林权收储机构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优化公益林布局;争取建立生态林补偿标准稳步增长机制。推进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建立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国有林场经营权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福建日报)